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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发起诉未摘牌加盟店
发布时间:2008-04-07    访问统计:点击次  评论: 次   作者:
    昨日获悉,一直靠自身摘牌行动打击“李鬼”便利店未果的超市发,已向法院递交申请,依靠法律对加盟店实行彻底摘牌。
    据了解,超市发便利店最初由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、大华邦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组建的超市发商业公司负责管理,后来超市发商业通过增资扩股,成为超市发便利店最大股东。通过发展加盟,超市发便利店曾达到100多家门店。去年9月,超市发商业总部因资金问题撤出北京,但一些加盟店仍在挂牌经营。目前未摘牌擅自使用“超市发”品牌的原加盟店有30多家。
    在和平里西街附近的一家“超市发便利店”,店内一角已经出租给一家熟食摊做煎饼,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杂货铺。在蒲黄榆的另一家加盟便利店,店铺的一部分也出租给了烟酒个体户。在安定路的一家“超市发便利店”内,商品管理也相对混乱,一顾客欲买老干妈鸡蛋,与收银员翻看数遍也没有找到生产日期。
    记者昨日连线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川,他表示公司经常接到顾客对绿色便利店商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投诉。“公司已向海淀法院提交了申请,要求追回超市发便利店招牌的使用权,预计上半年会有结果。”李燕川透露,如果现有便利店负责人同意,超市发连锁也可将其收编旗下。
    来源:北京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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