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突破600家
发布时间:2008-08-15 访问统计:点击次 评论: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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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,这是我国特许经营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,《条例》的实施标志着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也是推动中国特许经营领域变革和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备案制度的建立,一方面,有助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、掌握特许人的资源和分布等有关情况,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、监督;另一方面,有助于帮助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信息,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,同时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,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。备案制度的确定,是政府部门贯彻落实《行政许可法》,转变政府职能,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,也是新形势下对行业管理方式的积极探索。 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对中国的特许经营市场产生了诸多方面的影响:一是社会各界对特许经营的关注度增加。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型流通方式,在我国存在和发展的时间较短,社会各界对其在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、吸纳民间资本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、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。《条例》实施以后,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和培训工作的逐步开展,社会各界对特许经营的关注度增加,认知度逐步提高,使特许经营领域成为国内外投资者十分关注的市场。二是特许企业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。《条例》实施前,我国特许经营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,很多特许人不具备条件就进行招募加盟商。三是广大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。《条例》规定了特许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必须具有经营资源和“两店一年”的基本条件,同时规定了特许人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、按期备案等相关法律义务,这些规定使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更加透明化、公开化,使特许企业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,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。 根据《条例》的规定,商务部商改司自2007年5月1日开始受理跨省经营的特许经营企业备案,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省内特许企业备案。截至2008年7月23日,已经有502家跨省经营企业通过备案,113家省内经营的特许经营企业通过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。备案企业涉及餐饮、洗衣、零售、教育、酒店管理等20多个行业,其中,境外企业17家、外商投资企业62家、内资企业536家。此外,还有421家企业已经递交书面材料,正在办理备案审批过程中。 在备案过程中,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:一是在《条例》实施前,很多企业开展特许经营不规范,不具备注册下来的商标、专利等经营资源,就开展了特许加盟,按照《条例》中有关备案的要求,需要到版权局等单位办理相关的补充材料;二是外资、境外企业在提供材料时,由于企业内部各种授权关系比较复杂,需要提供相应的衔接证明,并在材料源自地办理公证和认证,所以办理的时间相对较长;三是企业在系统里上传电子版材料时,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,反复修改次数过多,造成办理难度增大,同时也延长了办理的周期。 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,截至2007年底,中国的特许体系数量已经超过2800个,由于各种原因,还有为数众多的企业没有履行备案义务。据调查,企业对备案的重要意义理解不够,对备案的重视程度不足,是一部分企业至今还在观望、迟迟不来备案的主要原因之一。今年五月,商务部商改司又下发了《关于对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敦促尚未办理备案事宜的企业尽快到商务部来备案。目前,商务部正在起草《商业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》对于逾期未能备案的企业,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据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进行行政处罚。 自备案工作开展以来,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受商务部的委托,选派专人在商务部备案办公室配合工作,协助和指导企业完成各种材料的准备和审批,并同时代理会员企业的备案工作,目前,已经帮助150家会员企业完成了备案。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,我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将帮助更多的企业顺利地通过备案。 来源: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相关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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